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发布日期:2021-05-10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浙江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工程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职员、实验员和教师共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实施院校之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示范试点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学校占地面积1900亩,建有翠柏校区、风华校区和杭州湾校区三个校区,下设11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1105人,全日制本科学生13804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5月18日9:00时至5月20日16:00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21日9:00时至5月24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5月25日9:00时至5月26日16:00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5月31日9:00时至6月2日16:00时。 报 考 人 员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登 陆 宁 波 市 考 试 网 上 报 名 系 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t.edu.cn)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东欧研究所国际部干事和财务管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余岗位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试讲和技能测试由学校命题。 1、笔试 中东欧研究所国际部干事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公共知识,包含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学等相关知识。财务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会计与内部控制(包括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会计处理和内部控制等),财务管理与分析,管理会计信息化等与岗位相关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t.edu.cn/)招聘信息栏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利用半天时间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附件《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属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港澳、国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而出现入围面试名额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通知递补,依次通知最多2名报考人员。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试讲和技能测试 试讲主要对报考者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等进行考察,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实操能力。 需要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的岗位首先进行技能测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试讲和技能测试的内容和办法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nbut.edu.cn/)另行通知。试讲和技能测试分别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5、成绩 中东欧研究所国际交流部和财务管理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之和,材化学院化工安全实训中心教师(实验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之和,材化学院教师(实验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之和,理学院实验员、排球教师和游泳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之和。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查看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616030,联系方式: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联系人:门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10980。 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1/5/8/art_1229114380_37282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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