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所工作人员
发布日期:2021-04-21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江苏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所工作人员公告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员,充实我校工作人员队伍,盐城师范学院(江苏省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所医务人员(人事代理性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数量卫生所医务人员2人,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所工作人员岗位表》。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所工作人员岗位表》)。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一)报名时间、方式应聘者填写《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所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毕业人员,须同时 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ctczhk@126.com。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专业名称(最高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名表请不要和附件材料一起打包,只允许有报名表和附件材料压缩包两个附件。1.报名表和其他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21年4月20日08:30—2021年4月27日17:00;2.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0日08:30—2021年4月28日17:00。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4月20日09:00-2021年4月29日16:00;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4月20日09:00-2021年4月29日16:00。(二)报名注意事项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提供的个人信息有虚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的专业及方向应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否则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3.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4.应聘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于2021年4月30日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yctc.edu.cn/)上公布。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我校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于2021年4月30日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yctc.edu.cn/)上公告。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2021年4月30日公布的时间、地点到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盐城师范学院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作弃考处理。现场确认及考试具体防疫要求见附件3。(1)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现场确认须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原件以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须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身份证原件、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原件以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同时 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
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另备一套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应聘者本人领取准考证。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涉及到人事关系调动的人员;(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5)国家或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四、考核的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1.笔试。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知识等。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yctc.edu.cn/)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面试前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在面试前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yctc.edu.cn/)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3.总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五、体检、考察和聘用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yctc.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因拟聘用 人员体检、心理测试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相应数量考生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以面
试方式进行。公示结束后,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未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签订聘用合同和到岗工作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聘用期起始时间:档案等材料齐全且在我校正式入职后起算。聘用期间待遇: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参照我校事业编制内同职级人员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养老保险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缴纳。本次招聘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拟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六、公开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8258050、 0515-88258258 联系人:陈老师、孙老师七、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盐城师范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8212210联系人:刘老师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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