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教育培训中心执行主任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5-05-29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福建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厦门工学院是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本科高校,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坐落于著名的海上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人文郁郁,特色鲜明,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交通便捷。 厦门工学院教育培训中心成立于2021年,是厦门工学院直属的二级公共服务机构。中心依托厦门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础,整合学校优质师资力量、先进教学设备和优越校园环境等资源,致力于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教育培训服务。作为一所综合性教育培训平台,中心在保留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重点拓展非学历教育领域,常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培训、企业定制化培训等项目。通过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的培训体系,精准对接校内外人才发展需求,助力学员提升职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心秉承“服务社会、赋能人才”的宗旨,以高质量的教学管理和完善的培训服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贡献力量。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教育培训中心执行主任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职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政策,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认同学校愿景、使命和价值观,全身心投入教育。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适岗能力。 4.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50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高校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工作7年及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团队管理经验。 6.了解相关国家及地方教育政策法规,熟悉高校继续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技能鉴定、企业培训等教育行业动态。 7.创新意识强,擅长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发大学生能力提升项目,为学生提供继续教育资讯和多元化项目。 二、岗位职责 1.制定与执行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目标,统筹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业务。 2.负责优化培训管理体系,完善培训流程、质量控制及风险防控机制。 3.负责大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培训、企业定制化培训等项目的设计与实施。 4.负责开拓大学生多元化能力提升新业务,促进学生积极参加各类考级考证。 5.统筹校内师资、教学设施等资源,推动课程体系与教学方式创新,推动学生获得多元化素养与技能。 6.负责中心团队组建、绩效考核及人才培养,统筹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及财务管理工作。 7.监督教学质量,建立学员反馈机制,提升服务满意度。 8.按照《厦门工学院兼职导师结对子育人工作方案》做好兼职导师育人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方式 1.简历投递。将应聘材料压缩,以“姓名-岗位名称-毕业专业-最高学历-毕业院校+#高校人才引进网#”命名文件后,发送至招聘邮箱hr@xit.edu.cn。 应聘材料目录(包括,不限于) (1)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可点击下载).doc (2)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4)本科起所有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和代表作; (6)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料。 以上材料按序归整为一个文件,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2.面试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3.准入查询和背景调查。人力资源处审核人员各类证件、报名表、工作实绩等原件和复印件的真实性;背调人员履职情况;查询教师准入情况、个人信用、无犯罪记录等情况;测评个人职业发展倾向情况。 4.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池老师、胡老师 2.咨询电话:0592-6667522 3.咨询时间:08:30-11:40,14:3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学校人力资源处官网:www.xit.edu.cn/rsc 5.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五、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体系执行,视优秀程度确定具体薪级。 2.学校实行全员合同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3.可落户厦门;子女享受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优惠教育政策。 4.享受校龄工资、健康体检、工会旅游、防暑降温费、过节费、特情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等福利。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https://www.xit.edu.cn/rsc/2025/0525/c1376a60340/page.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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