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5年度招收博士后
发布日期:2025-05-15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北京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宽领域优秀法律人才,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决定招收2025级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与法律; (二)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具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专业背景; (四)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者将于本年度获得博士学位; (五)能够全脱产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招收规模及在站时间 1.2025年计划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8人; 2.在站时间(入站至出站)为两年。 三、研究范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对应用法学理论与实务问题的研究。在此范围内自拟研究题目。 四、申请流程 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博士后申请表》; (二)《研究计划书》; (三)单位意见(统招统分的博士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就业中心的意见;无劳动人事关系人员,需提供所在人才服务机构档案存放证明或者档案暂存单位存放证明); (四)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博士学位认证扫描件;报名时尚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须在正式入站前取得博士学位; (五)博士学位论文及3篇学术研究代表作的电子版; (六)两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其中包括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 (七)身份证扫描件; (八)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 请将上述材料于2025年6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 bshfys2025@163.com。 五、相关待遇 1.户口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随迁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06号),在站期间博士后本人及配偶子女不转户口。出站时,以全国博管会的户口政策为准。 2.个人档案 根据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与第三方的档案托管协议,在站博士后的档案由第三方进行托管,出站后,由接收单位予以接收。 3.住房安排 提供博士后公寓。根据协议,博士后承担部分租金。 4.党员关系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党员关系转入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党支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7555929 附件1:《博士后申请表》; 2:《研究计划书》。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博人才引进(微信号gaoxiaoyi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