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0-09-07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山东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设有8个教学系(部),开设37个专业。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确定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是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半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教育部国际智能协作机器人培训基地,省市两级汽车工程职教集团的牵头学校。 为大力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拟面向“双一流”高校(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相应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15个。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窗体顶端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及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岗位要求学历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全日制最高学历阶段为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相应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生。 6.1979年9月4日(含)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含辅修专业证书)及研究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9月4日(含)前取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学历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需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3)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动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窗体顶端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窗体顶端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ytqcvc.cn/ 咨询电话:0535-6339181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附件【附件1:《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附件2:《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报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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