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苏州工学院体育教师招聘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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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学院地处苏州市常熟市,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普通本科院校。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体育教师1人。

二、岗位职责

(一)体育教学、科研工作。

(二)带运动队训练、课外体育活动指导、运动竞赛组织管理。

(三)学生体质测试。

(四)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师德师风,愿意承担教书育人工作。

(三)身心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一线工作。

(四)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五)运动专项为:龙舟,并要求曾作为主力运动员参加过全运会、民运会、中华龙舟赛等高级别比赛并获奖,或作为教练员指导学生参加过省市级龙舟赛并获奖。(需提供比赛秩序册和获奖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方式

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进校工作后,个人发展达到相关条件后,具有进入事业编制的通道。

五、报名流程

(一)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4日。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5日—2025年5月6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1)、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压缩后(压缩文件以“体育教师+姓名+#高校人才引进网#”命名)于报名截止前发至邮箱rck@szut.edu.cn,邮件主题为“体育教师+姓名”。

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附件3):1. 有效身份证件;2.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应届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3. 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非应届毕业生提供);4.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5. 其他佐证材料,比如:比赛秩序册、获奖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行业企业认证技能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如缴纳社保证明)等。

(二) 报名注意事项

1.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25年8月20日前。

2.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未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因报考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 岗位考核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

4. 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3)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统一组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工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zp.szut.edu.cn/)上公布。

2. 应聘人员需待资格初审通过后,获得进入下一考核环节的资格。

六、招聘考核程序

考核方式:运动技能演示、教学技能演示、教学说课(含心理测试和资格复审)。

(一)考核安排(含时间、地点等)将在苏州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发布。获得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运动技能演示:按照我校制定的运动技能演示考核办法执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根据运动技能演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如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运动技能演示考核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2,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

(五)教学技能演示:按照我校制定的教学技能演示考核办法执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六)教学说课: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七)总成绩=运动技能演示成绩×50% +教学技能演示成绩×20%+教学说课成绩×30%。运动技能演示成绩、教学技能演示成绩、教学说课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八)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按照单项考核成绩排名,顺序是:运动技能演示成绩、教学技能演示成绩、教学说课成绩。如单项考核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七、体检、政审与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治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答工作。

咨询电话:0512-52251172

联系人:赵老师、朱老师

十、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52251120

联系人:计老师

附件【附件1:苏州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2:苏州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附件3:相关附件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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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zp.cslg.edu.cn/info/1007/20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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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