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专职辅导员招聘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陕西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2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博士研究生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学校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专职辅导员

25

博士研究生

博士

不限

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2.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或相当水平;

3.在校期间具有以下至少1年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之一:

(1)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

(2)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委副书记;

(3)担任过班级班长、团支书或年级负责人;

(4)担任过学生党支部(副)书记。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定期开展招聘程序,招满为止。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5年4月8日起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本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

(二)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陆“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newhrzp.xaut.edu.cn),按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信息、投递简历、上传材料,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8:00起。

3.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内学历学位需附带学信网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需附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及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及应聘确认

1.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后续参加资格考察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2.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需在“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确认参加后续考察环节。在规定时限内,未在系统确认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综合考察

成立综合考察小组,对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察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人选。

(五)体检、心理测评及资格条件复审

1.根据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当批次进入体检、心理测评人员。

2.对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并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审批公示

根据综合考察、体检、心理测评及资格条件复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相关会议审批。最终审批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录用入职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来校签订拟录用协议,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请应聘人员慎重填写应聘个人信息。一人仅限报本岗位一次,不可多次应聘。

(二)应聘人员在“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填写的信息必须和现场提交的《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学生辅导员应聘申请表》完全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通知、公示等事宜,均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上述联系方式。

(五)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提供考试咨询及辅导培训等相关服务,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六、联系方式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人事管理科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12317

 

来源:https://renshichu.xaut.edu.cn/info/1132/4997.htm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博人才引进(微信号gaoxiaoyinjin)。

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