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等您来 丨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发布日期:2025-04-01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江苏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是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开展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2025年,中共南通市委党校面向全国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共1个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5年南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教研能力等要求。 4.博士毕业生(非在职,且不含定向生、委培生),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和毕业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并符合相应的年龄要求, 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情形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学术要求 近三年科研代表作3篇,其中包含C刊、北大、北图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篇,或者获得市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政报告1篇,或者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有工资福利待遇。 2.为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补贴、租房补贴、科研启动金等5年共计37.2万元,具体为:安家补贴标准为25万元;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计3年(如夫妻双方均为学校引进的人才,只有1人享受租房补贴);科研启动金5万元。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报名邮箱:ntdxrsc@163.com 联系电话:0513-59005030 13861943050(施老师) 0513-59005031 18021685862(江老师)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1.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3.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电子照片(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近三年科研代表作3篇(该科研成果须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影响力、专业水平和创新性,文责自负)。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发送上述材料后,我校依据《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有关规定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科研成果原件等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本校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以学术评价和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学术评价占40%,专题试讲占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个人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在体检、考察环节,由于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轮。 六、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等查清后再作决定。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材料,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办结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市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八、本公告由中共南通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 2025年3月24日
来源:https://dx.nantong.gov.cn/ntswdx/tzgg/content/4741adcc-5ed7-4f8b-afbb-613e5c63bd0c.html 信息来源于网络,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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