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邀青年才俊 共创应急特色 应急管理大学(筹)2025年教师公开招聘
发布日期:2025-03-25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河北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培养应急管理人才,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应急管理部党委决定组建应急管理大学。结合工作实际,2025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教师(不含常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56名,诚挚邀请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学校简介 作为应急管理部直属高校,学校立足应急管理、面向公共安全、服务经济社会,为国家应急管理事业培养“懂行业、精专业、讲安全、会应急”的复合型实战型人才。学校是“一带一路”应急管理国际教育联盟、教育部安全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任单位,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拥有一支治学严谨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比50%以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90%以上。学校柔性引进院士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11人,中央直接联系高级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高水平人才44人。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部级教学团队、中国地震局创新(教学)团队等23个。 学校着力打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领域重点实验室(中心),建有矿井灾害防治、危险化学品安全与控制技术、地震动力学等2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建有安全生产事故预控、应急处置技术等产学研基地,拥有全国煤矿水害风险动态分析系统、工业爆炸灾害防治技术研发系统、模拟地震作用的三方向六自由度振动台、大型变坡度滑坡和泥石流模拟装置等一大批先进的仪器设备和系统。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政治建校、特色立校、质量强校、依法治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用型应急管理高级专门人才;建成全国应急管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教育培训三大高地,文化传播、国际交流两大中心和高端智库,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为大国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做出积极贡献。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或者委培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社会在职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需为2025年前博士后出站人员。 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 热爱应急管理及教育事业,能全职在学校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5. 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 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 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需求明细表-56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注: 四、待遇 学校给予人才优厚待遇: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博士研究生一般教师年收入约15万~20万元,享受购房补贴(安家费),可通过申请校内科技基金和学科建设经费方式享受的科研启动金(最高不超10万元)。 五、报名方式 (一)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系统(请点击此处)”进行用户注册,在线填写简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3月19日。 (二)每人可选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11月底,我校全年组织招聘,每个岗位招满为止。 六、招聘方式 (一)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查,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 考试:应聘体育部教师、辅导员及心理咨询工作人员等3个岗位进行考试,其余教师、培训师资等岗位不进行笔试,开展专业能力水平评审,通过后进行试讲、面试考评。 试讲、面试:本环节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本次招聘所涉及各类考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专业能力水平评审、试讲、面试具体形式及要求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查阅人事档案,通过教师管理系统进行准入查询。 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 由学校分期在校园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者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考试、专业能力水平评审、试讲、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学校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者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学校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五)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人事处所有。 八、联系方式 各单位联系方式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标注“H”总联系人:王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95079 标注“F”总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96030 监督电话:010-61590333、010-61596171 招聘系统支持服务:王老师 17762048408
|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博人才引进(微信号gaoxiaoyi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