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委党校(宁德市行政学院)2025年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发布日期:2025-02-20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福建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5年中共宁德市委党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复函》(宁人社函〔2024〕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校院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6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按上述原则类推计算。 3.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4.岗位所需证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持境外学历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应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 6.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宁德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ndswdx.fj.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线上和线下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1.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2月18日—2月26日,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本人的有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mdpshr@126.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须以“2025年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高校人才引进网#”方式命名,并在发送后主动与我校人事科电话联系(电话:0593-2251208),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2.线下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09:00-17:00;报名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3号宁德市委党校综合楼四楼组织人事处。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用A4纸打印,承诺人签名手写,含相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及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材料;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名单于2025年3月上旬在宁德市委党校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于考试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初审时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到我校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与考核 (一)考试采用专业技能面试方式。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聘用;若同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一样,需加试一题,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开展查阅人事档案、信用查核、政审等考核工作。 (五)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在规定时间内按考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考核合格的,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福建就业网、宁德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 (三)如符合省市引进人才政策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申报。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宁德市委党校组织实施,宁德市委党校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3-2251368(机关纪委),0593-2251208(组织人事处)。有关招聘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93-2251208、0593-225120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德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http://www.ndswdx.fj.cn/tzgg/gsgg/202502/t20250217_2017102.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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