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朝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
发布日期:2020-08-20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辽宁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具体条件 1、2019年、2020年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学历为高中起点全日制统招本科(儿科、新生儿、急诊科、电诊科、信息科、财务科除外),本科专业与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985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1980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4、岗位的具体条件见“2020年朝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受刑事处罚的;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见“2020年朝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卫健委全程参与指导下进行,招聘公告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朝阳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考核、体检、考察、聘用公告在朝阳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招聘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工作由朝阳市中心医院负责。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面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基本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自行下载《2020年朝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初审需提供的证件 资格初审需报名者到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现场确认,初审时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本科毕业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由院校出具相关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检验科、生殖实验室、药材科、静配中心、医务科、病案统计室、职能科室、护理部、器械科、输血科、信息科、财务科除外)及招聘专业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防控要求 现场资格初审时须携带填写好的COVID-19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3,体温项由医院当天测量填写)。其中,朝阳市内考生14天内无外市旅居史的,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提供7天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朝阳市外非重点地区的考生,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和7天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朝阳市外重点地区的考生,入朝时向朝阳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2807613)报告车次、入朝时间等情况。当天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和7天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现场初审除特殊要求外,必须全程配戴口罩。 经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阶段,进入面试人员不受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限制。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要如实申报有关内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核: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由9-11人组成面试答辩考核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核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招聘计划数额内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形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体检时防控要求按照面试时防控要求执行,体检设在朝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存在疑义人员,由上级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复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名者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空缺岗位不递补。 (五)考察(政审):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导致的空缺岗位不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选在中心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医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依据事实予以缓聘或不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要求 (一)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自报名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凡经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以公告、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报名者体检及其它事项,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421-2807613 附件1、2020年朝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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