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教育与心理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4-11-21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福建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教育与心理学院现因科研工作需要,拟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闽南师大[2020]97号),发布招聘启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应聘者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且为2024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教育与心理学院网站(http://jkxy.mnnu.edu.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4日。 2.报名方式:下载《闽南师范大学教科院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将《闽南师范大学教科院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其它获奖证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4883759@qq.com,(压缩文件以科研助理应聘+专业+姓名+高校人才引进网)命名。 3.资格审查:面试当日提交《闽南师范大学教科院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签字版原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考试 面试分为专业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5人组成,面试成绩为评委分值相加后求平均值。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 拟聘任体检人选公布后,本人5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工作。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学校委托学校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待遇:硕士研究生税前基本工资≥3500元,本科生税前基本工资≥3000元,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学校统一按照规定支付和办理。其它事宜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九、科研助理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资格认定 (一)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要求参照学校《2024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执行: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并提交毕业生推荐表,经受聘学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签订正式合同前将毕业生、学位证提交学院和科研处审核。 (二)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科研助理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可开始工作。在审核学历、学位证书通过后,学院与科研助理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流程报科研处和人事处。聘用合同的开始时间可按试用期开始时间计算,合同签订的起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三)科研处将按照合同时间补发试用期工资,三险一金的补缴按有关规定执行。如学历、学位证书不符合要求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试用期工资不予发放。 十、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教育与心理学院 邮编:363000 电话:18259612520 联系人:李老师 十一、其它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者往返交通、食宿及体检等费用自理。 4.学校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27207,0596-2591404。
闽南师范大学教育与心理学院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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