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度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4-10-29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北京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两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交叉融合的研究型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2025年度优秀应届毕业生以事业编制招聘专职辅导员18名左右。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曾担任过学生干部(院级或校级学生干部)、学生专兼职辅导员。 8.服从工作校区分配,分别为西土城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和海南校区(海南省陵水县)。 9.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且年龄符合上级部门当年毕业生落户政策。 10.应聘者不得为本校在职教职工的配偶、子女或其他近亲属,不存在国家、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宜应聘的情形。 11.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2.党团和班级建设 3.学风建设 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6.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7.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8.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9.理论和实践研究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 2.岗位申请表(辅导员)(见附件) 3.本人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本科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取得海外学历者,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证书等)和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请学院、学校或相关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具体证明或者相关证书)。 (二)第一轮面试。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应聘资格审核,并按相关程序组织面试。 (三)笔试。通过第一轮面试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参加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网站公告、邮件、短信等通知。 (四)第二轮面试(含心理测评)。笔试通过人员,参加第二轮面试及心理测评。 (五)实习考察。用人单位组织应聘者进行岗位实习,考察应聘者的实践能力、人岗匹配度等。 (六)确定人选。结合用人单位意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录用人选并公示。 (七)体检入职。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人选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对于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录用资格。 四、岗位说明 1.本次招聘岗位为我校事业编制岗位,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事业编制聘用合同,按学校相关政策确定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保险及公积金。 2.学校为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解决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毕业生须满足上级部门落户要求。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于2024年11月7日24:00之前将应聘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 “应聘辅导员-姓名-毕业院校-联系方式+#高校人才引进网#”。本次招聘不接受纸质材料,材料提供不全或填写不清者,将被视为无效应聘。
应聘材料投递邮箱: xscsjk@bupt.edu.cn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62283677-8001
北京邮电大学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岗位申请表(辅导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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