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经济学院诚聘海内外英才
发布日期:2024-10-28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西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学院 “一流学科”建设学院 “中国—东盟、边疆经济”特色引领
广西高教先驱,人居环境优越; 实名事业编制,有竞争力薪酬待遇,一流平台保障; 学院历史悠久,区位优势突出,学科特色鲜明。 广西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广西大学经济学院的源流是创办于1937年的广西大学经济学系,首任系主任是中共“一大”代表、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哲学家李达先生。2021年,依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广西大学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成立。2024年,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托广西大学设立中国—东盟经济学院。广西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东盟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合署。 学院以“应用经济学”和“区域国别学”(新筹建)两个学科为基础,现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金融学、国际商务、保险专业硕士学位点,开设有当前全国唯一的边疆经济学和特色鲜明的中国—东盟与国别经济两个研究生招生方向。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三个本科专业全部入选教育部一流专业建设计划。 学院以“东盟、边疆经济”两大特色为引领,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东盟金融理论与实践、国际贸易与区域经济、边疆经济与区域治理、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建有中国—东盟区域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东盟大学智库联盟、中国边疆经济研究院、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等系列平台支撑,与广西大学中国—东盟研究院并轨运行,打造扎根中国、面向东盟的杰出经济学人才高地、经济学研究和智库服务基地。
招聘岗位类别及支持政策 高层次人才
教学科研人才
其他支持政策 1.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资助: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含)工作合同、且在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自治区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助,经申请给予每人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2. 招生资格:引进人才均认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高层次人才、教授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副教授、助理教授如主持国家基金项目可指导博士研究生(第二导师直接指导)。 3. 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 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8万元,连续补助3年。 4. 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 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100万元。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30万元。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招聘范围 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统计学等二级学科下设专业及区域国别相关方向人才。
应聘材料及联系方式 常年受理人才岗位申请。 请登录广西大学官网首页“学校公告—人才招聘”(https://www.gxu.edu.cn/info/1364/34798.htm)下载岗位申请表,填写并将个人简历和申请表发送到学院联系邮箱(jjxyrezp@gxu.edu.cn)和学校人力资源处邮箱(tpk@gxu.edu.cn)。 联系人:黄老师,杨副院长 固定电话:0771-3186687,0771-4864253 手机号码:15578292631,15578995205 电子邮箱:jjxyrczp@gxu.edu.cn
伯乐计划 对推荐并协助成功全职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的伯乐进行奖励。 |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博人才引进(微信号gaoxiaoyi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