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2024102201ZP0000宁波经理学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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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经理学院是专门从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党政干部培训的独立法人教育机构。学院2006年由市委组织部联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发起,2009年正式挂牌宁波经理学院;2019年宁波市国资委委托通商集团出资正式注册,2023年转隶至人才集团。

办学以来,学院坚持以培养“宁波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企业家”为核心职能,以提升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党政干部的国际视野及综合素养为目标,广泛开展制造业人才、贸易金融精英人才、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外贸企业领军人才、文化产业经营人才等培训项目。累计服务企业3000余家,受训学员2万余人,其中企业家学员近万人,多数为宁波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中坚力量。

因学院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负责人岗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4年10月;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

计划人数

任职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管理学、外国语言文学等专业。

2、具有5年以上培训行业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培训项目开发与管理流程。具有带领团队拓展培训和出国访学的业绩成果。

3、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丰富的市场化业务开拓能力和经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抗压能力、执行力和一定的管理经验的优先。

4、有人力资源及外语专业等级证书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6日。

2、报名方式:

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s://bm.nbks.cn/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宁波经理学院项目负责人招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填写详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9020959

受理时间:9:00-11:00,14:00-16:00(工作日)

3、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面试(笔试)人选,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入围人员,未进入初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初试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初试,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将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情况,择优采用面谈或笔试形式进行,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所报名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环节。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少于所报名职数1:3比例的,将不安排初试环节,直接进入复试。

5、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复试成绩并列,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确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6、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7、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视情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岗位咨询电话:0574-88225855

受理时间:9:30-11:30,14:30-16:30(工作日)

来源:http://gzw.ningbo.gov.cn/art/2024/10/22/art_1229116730_4453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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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