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学院招聘辅助管理人员一名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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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统一归口法学院研究生管理的工作质量,加强对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和服务,适应法学一级博士点建设的新形势,拟招聘辅助管理人员一名。

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沟通,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对待工作积极主动,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写作能力。

3.应聘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有法学或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类专业学习背景的优先;有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5.通过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考试,或持相当程度的有效外语成绩。

岗位职责:

1.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生宣传、招生组织管理工作;

2.研究生培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安排选导师相关工作、组织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各专业规划与建设、课程排课工作及其他教学审核管理工作;

3.研究生学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等培养环节的组织安排与考核工作、盲审、答辩、学位申请、离校手续、毕业归档等工作;

4.学位点建设相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期限:1年。业绩突出的,期满可续聘。

聘期待遇:年薪10万至18万,此外享受“五险一金”、误餐补助等,具体待遇面议。

工作地点: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律楼。

应聘者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各阶段工作经历需提供佐证材料);
2、学历、学位证明文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其他能说明工作能力的材料(含佐证材料)。
应聘程序:
1、将应聘材料发到指定邮箱;
2、符合要求的应聘者择优邀请面试;
3、面试结束后,经学校审批后再通知是否同意聘用。招聘方会对申请人递交的应聘材料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地址:zxp@szu.edu.cn
电话:26535056
通信地址: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律楼304室

应聘岗位请前往:

http://zp.szu.edu.cn 注册,选择专职研究人员招聘类型进行简历投递。

来源:https://hr.szu.edu.cn/info/1141/78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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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