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选聘法学与经济学院副院长
发布日期:2024-09-23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武汉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聘任制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面向校外公开选聘法学与经济学院副院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职数 法学与经济学院副院长(1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高校或研究机构基层工作经历,具备院系或研究机构管理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相关政策法规,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 (四)能够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敢于担当,勤勉尽责; (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聘期; (七)应聘者聘期内须全职在校工作,人事档案关系须转入我校。 三、聘期与待遇 (一)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首聘期4年,第1年为试聘期。首聘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及聘期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是否续聘。 (二)受聘人员的薪资等待遇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具体面议。受聘期间,学校按照中层副职干部进行管理。 四、应聘要求 (一)应聘者在2024年9月25日下午17:30前将《武汉科技大学选聘法学与经济学院副院长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身份证、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近5年代表性成果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zbgb@wust.edu.cn,并通过信件或直接将纸质版材料提交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青山校区主楼1510室)。 (二)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相关程序开展面试考核、考察(具体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根据面试考核、考察等情况,综合考虑个人德才素质,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 027-68862124电子邮箱:zzbgb@wust.edu.cn 地址及邮编: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430081。 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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