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公开招聘分析测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启事
发布日期:2024-09-20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州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校外公开招聘分析测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6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校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人正直,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有志于从事支撑国家重大需求、学校发展建设、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符合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具体详见附件《中山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说明表》(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长期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统一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期间不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报名流程可参考招聘系统中的操作指南,《中山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 网址:https://recruit.sysu.edu.cn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如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请在系统上传在读证明。未按系统要求上传附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资格初审 (四)面试 (五)公示 (六)报批 (七)聘用 四、聘后管理 1.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对应岗位等级执行。首个聘期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五年。在首个聘期届满,经学校考核通过的首聘期新机制人员,按程序选拔择优续聘为新机制长聘人员;同时,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编制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符合国家、省市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条件的新机制长聘人员可按条件报考。 2. 深圳校区、珠海校区工作人员按照学校规定享受深圳校区、珠海校区补贴。 五、其他说明 (一)上述岗位长期招聘,招满为止。 (二)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020-84111713(人力资源管理处) E-mail: sysurecruit@mail.sysu.edu.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楼二期4楼人力资源管理处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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