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宁波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01年2月在杭州与宁波两地同时挂牌成立。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是浙江大学软件学院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2022年1月入选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国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单位。学院致力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工程技术和软件工程管理人才。学院在宁波的办学以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目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规模为100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

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教师

专技

3

从事教学科研相关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机械、数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面向海内外

主要研究方向:①新兴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新兴计算架构与软件等;②工业软件:CAD、CAE、数字孪生、协同制造与服务、嵌入式系统、控制工程等;③应用服务软件:软件工程、服务计算、智慧城市、金融科技、智慧物流与港口等。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二)相关待遇

为引进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年薪、科研启动经费及符合宁波市人才政策的安家费、购房补助等)。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办法:

请将应聘材料发送邮箱yxzhai@zju.edu.cn(邮件主题“姓名+研究方向+应聘岗位类别+#高校人才引进网#”)。应聘材料包括个人详细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连续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教学、科研业绩,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目录,专利及获奖情况等)、三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并提供2位可咨询专家的联系方式。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此次招聘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核。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转化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应聘人员随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未按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27830858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27830815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S313办公室,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

2024年9月11日

 

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9/11/art_1229676737_4430973.html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博人才引进(微信号gaoxiaoyinjin)。

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