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专职教师招聘
发布日期:2024-09-12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南昌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学院简介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8月,位于全国唯一以“共青团”命名的城市——九江共青城市,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江西省一流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南昌大学和江西中航共青城实业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建院以来,学院办学特色日益彰显,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社会美誉度与日俱增。学院先后被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中国高等教育中心和知名教育媒体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十佳独立学院”“全国十佳诚信独立学院”,先后被授予“江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基层单位”“江西省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江西省高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十四五”期间,学院将紧紧围绕“质量立校、质量兴校、质量强校”的发展主题,秉持“质量至上、能力为本、改革创新、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夯实基础、凝聚特色、激发活力、提质增效,全面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独立学院! 详情请见:https://ncuky.edu.cn/xxgk1.htm 现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学院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注: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本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年龄“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电子邮箱:rsc@ncuky.edu.cn。(报名后告知本招聘公告联系人)。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发至以上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命名具体见报名材料中的要求。请各位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需仔细对照报名岗位条件,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若已报名将视为不合格处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允许重报和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提交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四)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的附件1(PDF格式)、附件2(excel格式)。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带二维码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5.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特殊学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未及时取得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应聘人员需将以上材料以“个人名字-招聘部门-应聘岗位-专业方向”方式命名并打包发至指定邮箱(如:张某某-理工学科部-教学岗-智能制造专业教师),打包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内。 五、考核方式 (一)教学岗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试讲”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按照面试30%+试讲70%,计算综合得分。 1、面试:对应聘者的专业背景、实践经历、科研水平等进行审核评议。面试成绩低于80分,则不进入试讲环节。 2、试讲:对应聘者的学科专业水平、授课能力等进行考查,具体试讲要求、讲授课程及章节见资格初审通过通知,试讲成绩低于80分,不予录用。 (二)其他相关规定 1、面试和试讲时需携带身份证。 2、面试和试讲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请所有岗位的应聘人员按时达到指定地点,如未能按时达到者,可以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应聘人员的电子版报名材料作为资格条件初审,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供纸质版报名材料交于工作人员,之后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因提供不准确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名的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三)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网主页https://ncuky.edu.cn/予以公示。 (四)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其面试、试讲成绩需达到80分及以上)。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八、聘用待遇 (一)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待遇。执行学院薪酬管理规定,凡聘用人员可享受购买学院共青校区有产权的福利房政策。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807035259 (拨打时间:9:00—11:30、14:30—17:00)
附件1:应聘报名表 附件2: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
附件【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xls】 附件【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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