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编外招聘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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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医院拟面向社会编外招聘以下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医院安排和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挂网之日起至2024年9月8日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扫描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如应聘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招聘考核

应聘人员经初筛合格,由医院组织招聘考核。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依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原则上应形成差额,不能形成差额的调减招聘人数。进入面试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三)体检

医院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招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编外聘用相关手续,未经我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若所载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认证。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我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为维护其公正性、严肃性,我院监察室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67830818/67838809。

附件(1).pdf

 

来源:https://www.cd2120.com/news_offer/2024/9aA6O7b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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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