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检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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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药检院)是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承担有关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的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开展相关检测方法和检测设备研究;负责并指导本省域内药品(含进口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工作;开展海峡两岸及国内部分区域的化妆品、保健食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产品注册和质量监督检查等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参照《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5.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投递简历时间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岗位需求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检院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9:00至2024年7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s://ksbm-hxrc-comxf5997b5ec1655xx.ipv6best.cn/inst_user_index2.aspx?planid=1466)报名。根据相关要求填写报名资料及提交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错失报考机会。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下列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按岗位学历要求提供)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查询结果)。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3)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时间截止前未上传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者,视为审核不合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

(1)报考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17:00(报名截止后的第二天),逾期不予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初审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

(2)资格复审、地点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需关注上述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招聘平台,考生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待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弃权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分10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

六、递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

七、考核和体检

1.依据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依次递补;

3.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检院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4.报考者请保证填写的所有联系方式准确,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面试及考核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等相关通知将以短信(留意短信是否会被拦截)、邮件方式通知。凡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络本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87628260、87628390。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由省药检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726131。

 

 

 

附件下载

岗位需求表.docx

 

来源: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rsxx/202407/t20240724_64892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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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