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安徽大学法学院科研助理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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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安徽大学法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科研助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职责

科研助理1名:主要处理学院教学科研及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法学类专业,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 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工作踏实,耐心细致,服务意识强,富有敬业、务实、创新精神;

3. 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各类办公软件系统;

4. 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应聘。应聘人员须填写:《安徽大学法学院科研助理应聘报名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各一份,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安徽大学法学院科研助理应聘+姓名”,并发至邮箱lawhr@ahu.edu.cn。

2.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初审的,不再单独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与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派遣关系。

3. 考核选拔。经复核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考核选拔。

我们将通过邮件向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发出面试通知。一个月内没有收到面试通知者可自行放弃等待。

4. 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过考核拟录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

5. 体检及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用工的,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安排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与待遇

1. 以上岗位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劳动录用、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派遣到学院工作,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协商续签事宜。

2. 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由学院自筹,岗位月薪5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

3. 试用期:2个月。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安徽大学法学院所有。如对招聘工作有不明之处或在应聘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法学院联系,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1793。

 

附件:安徽大学法学院科研助理应聘报名表.docx

 

 

 

安徽大学法学院

2024年7月8日

 

来源:https://law.ahu.edu.cn/2024/0708/c4800a34454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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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