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招聘启事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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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秘书处综合岗 1人

涉外法治研究院综合岗1 人

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北京)综合岗 1人

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深圳)综合岗 1人

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苏州)综合岗 1人

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宜宾)综合岗 1人

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义乌)综合岗 1人

二、岗位职责

(一)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秘书处综合岗

1.协助做好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秘书处的各项日常行政工作,包括会务协调、文稿撰写、信息统计、对外联络等;

2.协助做好高校信息化平台建立、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创新型涉外人才培养项目开展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涉外法治研究院综合岗

1.协助做好涉外法治研究院的日常行政工作;

2.协助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涉外法治研究、智库资政服务、研究成果传播与国际交流等各项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北京)综合岗

1.协助做好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北京)的日常行政工作;

2.协助开展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推进涉外法律案例数据库建设,定期报送涉外法治案例数据,组织专项课题申报、立项、研究等;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深圳)综合岗

1.协助做好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深圳)的日常行政工作;

2.协助开展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推进涉外法律案例数据库建设,定期报送涉外法治案例、数据,组织研究课题申报、立项、研究等;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地点为北京或深圳)

(五)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苏州)综合岗

1.协助做好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苏州)的日常行政工作;

2.协助开展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推进涉外法律案例数据库建设,定期报送涉外法治案例、数据,组织研究课题申报、立项、研究等;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地点为北京或苏州)

(六)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宜宾)综合岗

1.协助做好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宜宾)的日常行政工作;

2.协助开展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推进涉外法律案例数据库建设,定期报送涉外法治案例、数据,组织研究课题申报、立项、研究等;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地点为北京或宜宾)

(七)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义乌)综合岗

1.协助做好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义乌)的日常行政工作;

2.协助开展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推进涉外法律案例数据库建设,定期报送涉外法治案例、数据,组织研究课题申报、立项、研究等;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地点为北京或义乌)

三、任职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熟练掌握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熟悉行政管理工作;

4.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工作执行能力;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良好的团队意识、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

四、招聘程序

1.接收简历。应聘者请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fxyrcsw@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2.按学校要求进行遴选考察。

3.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04808

 

2024年7月11日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hr.ruc.edu.cn/bsjg/bwryglbgs/bwtzgg/9b53ba5ea73d40eb8018c00d0850049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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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