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北区委党校招聘编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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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若干意见》,结合党校工作实际,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综合岗位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宁波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4日以后出生);

4、有办公室工作、文字材料、计算机应用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5、工作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183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

2、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获奖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5617419@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党校招聘报名”,报名表必须以word格式。

(二)综合测试

1、区委党校对报考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综合测试。如报考岗位的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的3倍,取消招聘岗位。

2、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得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对象,体检费用考生自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职的,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半年内,本单位如需继续招聘编外人员的,可以在参加考评未被录用的同类型岗位人员中择优录取。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录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江北区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咨询电话:陈老师,89185533。

3、在各招聘环节中,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

4、本公告由江北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江北区委党校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

2024年7月4日

来源:http://www.nbjb.gov.cn/art/2024/7/5/art_1229105199_58959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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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