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放大学招聘信息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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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放大学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招满即止。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网址为:https://zhaopin.shou.org.cn/。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高层次人才岗3个、专职教师岗19个、专职科研岗4个,具体招聘信息详见:

岗位需求明细表-26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专职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原则上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额满即止。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应聘者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类。

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列入毕业年度的就业计划;毕业证、学位证一般应均为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未按期毕业的,本次录用资格无效。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按本市相关规定提交落户申请。

“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12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人才引进费包括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一人一策,相关待遇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来源:https://www.shyp.gov.cn/shypq/yqyw-wb-rsjzl-zpxx/20240702/458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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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