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2024年学院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启事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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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中医学院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院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诚邀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来院工作。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 应届毕业生须为非定向,不接受定向生、委培生申报。

3.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非本校教职工。

4. 本人以往工作单位与我校无竞业关系。

5. 本人近亲属工作单位与我校无业务关联。

6. 符合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7.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时间

接收简历时间截至2024年7月1日17:00。

关于招聘程序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应聘方式

应聘者在简历接收截止时间内将个人简历(2页内)、《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聘用非事业编制人员信息登记表(含支撑材料)》、《中医学院院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考核汇总表》发送至605033@bucm.edu.cn(邮件标题:姓名+应聘职位+#高校人才引进网#)。请以收到回复邮件确认收到简历为准。每人可申报1个岗位。

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原则上简历信息填写不全者、支撑材料提交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在招聘各环节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的,学院将终止其招聘进程,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招聘岗位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人员类型

中医学院

科研秘书

1

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均可

中医学院

继续教育及人才培养秘书

1

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均可

五、聘用方式及工作待遇

1. 所聘岗位属学院聘用的编制外聘用人员,不解决北京常住户口。

2. 聘用人员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聘期2年。用工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办公地点在我校良乡校区。

3. 工资福利待遇面议,并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回避要求

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

2.凡与北京中医药大学及在京3所附属医院教职工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聘者,需在报名表中填写情况,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应聘者如未全面填报或者有意隐瞒相关亲属关系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与应聘者有上述关系的本校教职工应当主动报告并在招聘中全程回避,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53912014

邮箱:605033@bucm.edu.cn

 

相关附件

附件1:岗位职责与应聘条件.docx

附件2: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聘用非事业编制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3:中医学院院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考核汇总表(1).xlsx

 

来源:https://jichu.bucm.edu.cn/tzgg/c73de73acbfd411786d7d663cb00c38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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