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区2020年度全员聘任制改革部分岗位公开选聘
发布日期:2020-07-31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河北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为推进高新区全员聘任制改革,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稳妥、有序开展,根据《承德高新区第二轮全员聘任制实施方案》(承高工字〔2020〕14号)有关要求,结合承德高新区机关岗位空缺情况,经区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和方式 本次选聘面向承德市范围,采取公开选聘方式。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聘部门副职岗位2个。 具体选聘岗位条件详见《承德高新区2020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熟悉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指导业务工作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机关、事业编制人员。 2、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含)。 3、近两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合格)以上。 4、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截止《公告》发布日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20年7月28日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公开发布《承德高新区部分岗位公开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选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电话咨询需在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3、报名地点:高新区人社局(承德科技大厦主楼1806室)。 4、报名材料: (1)《承德高新区部分岗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下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最近2个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 (6)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7)近期正面2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3张; 审核时,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左侧装订、证件原件按照复印件顺序同时提交。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5、资格审查: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聘条件的方可参加选聘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选聘计划与岗位取消 报名结束后,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岗位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承德高新区选聘部门副职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取消岗位计划。 7、笔试准考证的领取:电话通知,集中领取。符合选聘报名的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8、注意事项: 考生需确保自己和家属身体健康,没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保自己现有居住地区和路上途经地区都不处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且近期未经过疫情防控地区,履行上述地区人员进出相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前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承德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履行健康信息登记和体检程序,进入高新区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需出具身份证、“健康码”(绿码)或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具有效健康证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医务和疾控人员安排。 提醒:按照承德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离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来承返承考生需要出具到达承德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持有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同时持有全国共享的“健康码”(绿码)。 (三)选聘考试 选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项内容,全部采用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每项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笔试分×40%+面试分×6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1、笔试。采取答卷的方式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选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当天在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 3、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岗位数确定初选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承德高新区选聘部门副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初选人员据实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进行递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承德高新区选聘部门副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考察后,向承德高新区选聘部门副职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拟聘名单。 (六)公示 经承德高新区选聘部门副职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 承德高新区推行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体制内人员原身份档案封存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承德高新区选聘部门副职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工委行文聘用,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聘任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执行原档案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按照程序重新聘任其他岗位。 六、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选聘工作纪律,对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承德高新区选聘部门副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承德高新区选聘部门副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314-2521981 监督电话:0314-2555519 附件1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xls 来源:https://rsj.chengde.gov.cn/art/2020/7/30/art_1806_6344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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