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人员招聘信息(续四)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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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最低学历要求

招录人数

专业/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1

科教部

国际合作交流

博士

1

精神卫生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简历和其他附件请装订在一起,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你所要报名的岗位)快递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404室人力资源部,邮编200030。联系人:朱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135。

注:

1、应届毕业生递交简历须包括以下:1)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2)最高学历阶段教务处开具成绩单复印件;3)简历中提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4)海外学历认证复印件(若有,仅国外学历学位提供)。

   2、历届毕业生递交简历须包括以下附件:1)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2)最高学历阶段教务处开具成绩单复印件;3)学历、学位复印件; 4)简历中提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5)海外学历认证复印件(仅国外学历学位提供)。

   3、简历中需体现:出生年月、学历、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基本信息。

 

来源:http://www.smhc.org.cn/HospitalHomepage/contents/499/5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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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