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2024年音乐学院工作人员(专任教师)招聘考核
发布日期: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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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应聘报名将于2024年6月17日(周一)上午08:00结束,所有报名人员的初审结果可登陆淮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查询(报名结束后邮件告知)。淮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地址:http://hr.chnu.edu.cn:8080/zp.html#/ 资格初审合格且确定来我校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人员须于2024年6月19日(周三)上午08:00前,按资格复审与考核邀请邮件的地址回复确认邮件,确认邮件主题标明: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确认参加音乐学院教师招聘考核。如未收到确认邮件,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将通过招聘系统逐一邮件告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相关考核。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21日(周五)上午8:00--8:40 资格复审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中门(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复审材料:1.本科及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双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身份证(须复印件);3.已就业的应聘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空白三方协议书。验证合格,现场发放准考证,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和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确认通过并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3:1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核 在音乐学院工作人员(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事处、音乐学院共同组织,整个考核过程在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考核方式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闭卷考试,统一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音乐综合理论知识》(包含和声、音乐分析、复调、配器等相关学科知识)。 时间:2024年6月21日(周五)上午9:00--11:00 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不足以上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1.教学试讲(20分钟):教学试讲对象为综合师范大学音乐专业本科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学试讲内容为视唱练耳课程(教学试讲内容由面试序号为1的考生抽取,备课时间30分钟。自序号为1的考生进入备课室开始,每隔25分钟依次送下一序号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 2.钢琴视奏(5分钟)。 时间:2024年6月21日(周五)下午14:30(提前15分钟来校进行抽签) 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面试考官成员为5人或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学校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和外请专家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以及具有师生关系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考核总成绩 (1)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合成计算,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 (2)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分排序;再相同的,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提交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五)考核工作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页公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获批后正式签约聘用并报到工作,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相关规定实施聘用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音乐学院工作人员(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在淮北师范大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其他事项按《2024年度淮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专职辅导员、专任教师)》规定执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准备材料,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外地考生应根据考核时间安排,提前做好健康管理和行程安排,相关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0561-3801056 淮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0561-3805406 监督电话:淮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0561-3803252 联系地址: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淮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1日 来源:http://rsc.chnu.edu.cn/rczp/content_11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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