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发布日期: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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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③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⑥ 计划财务处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10301001)需所在单位出具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或审计工作经历的证明;国际交流合作处管理岗位(岗位编码:10302002)需所在单位出具具有2年及以上外事工作经历的证明。 ⑦ 国际交流合作处管理岗位(岗位编码:10302002)需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我校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造成某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公告的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综合考察 根据选调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我校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考察人选的确定规则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学校官方网站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考察人选的确定规则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调动、聘用 拟选调人员完成备案后,由我校办理上下编制、流(调)动、岗位聘用等手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入后不能保留原有身份,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报考人员入职后具体岗位需按我校岗位情况重新聘任。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84768068/84761200(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28-84761400(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表: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C04D8AB9219C2A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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