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24-05-10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上海政法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学校现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审计、翻译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以及4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设立于我校,承担着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学校于2011年、2015年连续2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9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连续6次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 现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上海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才。 一、岗位、要求及人数 (详见附件表格)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外省市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应届毕业生应聘我校,应在招聘年度内取得学历学位(双证),海外学历的,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期毕业的,录用资格无效。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employ.shupl.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及后续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考察体检。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五)学校综合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及录用。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录用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待遇 拟录用人员入职后,按规定执行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人事政策咨询人:平老师、李老师,电话:021-39225121; 网站技术咨询人:尹老师,电话:18507142366。 上海政法学院 2024年05月07日 下载附件 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40507/t0035_14239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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