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发布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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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不得报考;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 六、招聘原则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报名 报名工作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一)报名时间 博士研究生:2024年3月28日--2024年12月21日每天10:00--13:30时,16:00--19:30时; 硕士研究生: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11日每天10:00--13:30时,16:00--19:30时;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1.报考者登录和田就业服务网站(http://jiuye.xjht.gov.cn)、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众号,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如出现多次发送邮件或报名多个岗位情况,以个人首次发送邮件报名信息为准予以受理,其他发送的邮件信息不予受理。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024年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 2.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近期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对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进行附件上传;应聘人员在后续阶段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确认。 (四)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024年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报名时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时,邮件主题须填写为“姓名+新维医专校2024招聘报名材料”,须将报名提供的材料电子版及相关证件图片电子版放入以本人姓名命名的一个文件夹中,压缩为RAR压缩文件格式,添加为附件后发送邮件。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凡缺少材料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须在参加体检前,提供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咨询电话:0903-7820031 (工作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30) 报名指定电子邮箱:1059071265@qq.com 联系人:丁老师15209000861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一)资格审核方式:网络审核 (二)资格审核程序 1.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网络报名材料审查。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名阶段所提交的有效材料逐项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考生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格。 博士研究生初审资格将在投递简历后的15个工作日内、硕士研究生初审资格仅限于2024年4月11日18: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还未按照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后续安排将在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并通过电话告知考生。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 九、考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适用人员:硕士研究生考生 (3)笔试地点: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 请注意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短信及邮件通知。 (4)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等知识。 (5)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6)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7)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2.面试 笔试工作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1)面试方式:现场面试,面试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 请注意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短信及邮件通知。 (4)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a.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的形式进行面试,根据面谈结果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b.硕士研究生: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内容。考生根据所报岗位相关专业提前准备3份教案,并在面试前提交报考院校审核,审核通过的教案在面试时由面试主考官随机确定其中1份进行试讲,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5)现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除外)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将通过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明确入围考察人员。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确定并通知入围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报考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和田地区人民医院或三甲及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入围考察的应聘人员填写《考察表》(附件3,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上),于公示结果后14日内,将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并明确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报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进行考察审核并提出结论意见。入围考察人员可通过报名电子邮箱提交《考察表》。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提前准备填写《考察表》。经考察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提交《考察表》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03-2069240、0903-7820023。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众号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众号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024年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024年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报名表 3.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024年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考察表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
来源:https://jiuye.xjht.gov.cn/news/202404/02/content_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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