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招聘人才预
发布日期: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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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在校园网通知,复审时领取笔试准考证和试讲材料。 六、考试考核 考核分笔试、专业测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等。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等。具体考核项目、分值比例及考核规定见下表:
七、确定初步拟录用人选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高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为准),确定各岗位初步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 八、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地点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综合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公示或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拟聘用人选,在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ahcme.edu.cn/)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与其他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原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 2.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1.经考核并取得最终录用资格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录用资格,否则学校按失信人员的相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的人员应在取得最终录用资格后30日内报到入职,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张老师;政策咨询电话:0553-5975087。 4.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5975108,邮箱:jw@ahcme.edu.cn。 5.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度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 2.《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 来源:https://www.ahcme.edu.cn/info/1054/53463.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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