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校外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校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1.学校管理服务部门党政管理岗

(1)党群部门党政管理岗

(2)行政部门党政管理岗

(3)基建、修缮工程管理岗

2.院系党政管理岗

(1)辅导员岗

(2)人事与党务秘书岗

(3)本科教学秘书岗

(4)科研与研究生秘书岗

3.学校科研平台党政管理岗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志于服务大学的发展建设、人才培养及教研辅助支撑工作;为人正直,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外语水平;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或有学生骨干经历优先。

(四)中共党员优先。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人事与党务秘书岗须为中共党员。应聘辅导员岗的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录用人员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原则上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八)具有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

(九)应聘基建、修缮工程管理岗要求建筑类、土木类、工程管理类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具有相关行业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登陆中山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统一接受网上报名,不接收书面和邮件简历材料;报名流程可参考招聘系统中的操作指南)。

网址: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如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请在系统上传在读证明。未按系统要求上传附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因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失范等情况受过处理的;

7.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的;

8.应聘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要求提交应聘材料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违纪舞弊;

9.在2024年7月31日前仍处于现工作单位的最低服务期内的;

10.不服从校区或岗位安排的。

(四)资格审查(简历初审)

(五)笔试、面试

(六)考察和体检

(七)公示

(八)报批

(九)聘用

五、聘后管理

(一)聘用人员首个聘期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五年,薪酬待遇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对应岗位等级执行。聘用人员一般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轮岗轮训。

(二)在首个聘期届满,经学校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人员,按程序选拔择优续聘为新机制长聘人员。

(三)学校将根据编制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党政管理人员工作,符合国家、省市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条件的新机制长聘人员可按条件报考。

六、其他说明

(一)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未按系统要求填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聘用人员因工作需要可能在中山大学广州、珠海、深圳任何一个校区工作,其中在深圳校区、珠海校区的工作人员按照学校规定享受深圳校区、珠海校区补贴。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且通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通知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2096

邮箱:rschr@mail.sysu.edu.cn

来源:https://recruit.sysu.edu.cn/hrrecruit/project/zsdx/defalt/recruitNoticeView.jsp?FM_SYS_ID=hrs&entityId=A2DA283273E74717B9327F1EDB02EE93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博人才引进(微信号gaoxiaoyinjin)。

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