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2024年教研岗位招聘方案
发布日期:2024-02-27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福建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是省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新型高端智库,是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校院位于福州大学城,占地660亩,毗邻福州地铁2号线,交通便利,东临乌龙江,北侧为鲤鱼洲国宾馆,西面与山体公园相连,环境优美。现聘高级职称131人,硕士生导师20人,博士、博士后115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省文化名家、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各类人才。2020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3个“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 2013年以来,连续6届获得全国党校系统教学管理优秀奖,3门课程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奖,3门课程入选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推荐目录,2门课程获得中宣部优秀理论宣讲报告,举办的省管干部十个专题班获得中央政治局领导和省领导高度评价。连续5届获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先进单位奖;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68项;各类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75项,其中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32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50项;出版各类著作174本;发表与呈阅决策咨询成果603篇,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252件次,中央领导批示5件次;创办《海西求是文库》学术精品,出版专著30部。主管、主办《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党史研究与教学》《闽台关系研究》《领导文萃》等刊物。 校院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教研人员1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发布以下招聘信息: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聘岗位均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落款时间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 (五)年龄要求:哲学教研部、生态文明教研部、闽台研究院教研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与政治学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除“学科带头人”要求的岗位)、党的建设教研部、法学教研部、基础教研部、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研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三、招聘岗位
四、聘用待遇 (一)校院将给予符合校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类型人才条件的全职引进人员提供相应的购房补助款、安家费(税前,人民币)和科研资助费:
(二)校院为引进人才中的教研骨干、青年博士免费提供工作休息房1间。引进人才中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的临时过渡房问题,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后另行解决。符合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的,校院提供公共租赁房1套(60平方米左右)。 (三)引进人才若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应人才层次条件,校院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除享受校院引进人才待遇外,同时还可享受福建省相应的人才待遇。 (四)福建省外引进人才符合《福建省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引进人才,除享受校院引进人才待遇外,还可享受福建省发放的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发满5年;住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聘为副高职务者14万元、聘为正高职务者18万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从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并以“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邮箱:zzrsc@fjdx.gov.cn,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招聘教研人员登记表; 2.个人简历(含科研成果简介、科研论文目录、获奖情况等);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一)按照闽人发〔2011〕96号和闽人发〔2006〕10、11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校院组织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二)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网站。 (三)考核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2.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校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黄老师 电 话:0591-22853083、22851577 电子邮箱:zzrsc@fjdx.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综合办公楼A450 邮 编:350108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校院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53582。 来源:http://www.fjdx.gov.cn/zzzzrsc/rscklzp/202402/t20240207_4439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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