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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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鹤峰县中心医院拟招聘30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护士29名、口腔医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与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其中护士29名、口腔医生1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鹤峰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鹤峰县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六楼人力资源部(604室)。

4.报名所需资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如实、完整填写《鹤峰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彩色登记照2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查)。

五、测试

1.此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拟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核减相关招聘职位计划数,但聘用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招聘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同一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者,采用加试的方式(另行制定)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鹤峰县中心医院网站公告。

2、考试加分对象:在本院参加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一线人员加10分(人员身份以本县按国办明电〔2020〕10号、鄂防指发〔2020〕157号文件确定并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的名单为准)。

3.考试地点:鹤峰县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八楼会议室。

4.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2024年2 月28日在县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地点在鹤峰县中心医院体检中心,按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

(二)考察

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是对在招聘过程中有无违纪行为、资料提供是否真实可靠、既往有无严重违纪等行为进行审核)。拟聘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示的无犯罪证明。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对象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后,按规定程序报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备案。

九、订立劳动合同

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护士岗聘用后必须在临床从事护理工作,医院不承诺调整到其他非护理岗位,因本人原因不能胜任临床护理工作时,医院不另行安排工作岗位,予以终止劳动合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峰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efeng.gov.cn)为本次招聘公告、测试成绩、聘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5290025

监督举报电话:0718—5282450

附件:1.鹤峰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鹤峰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根据工作需要,鹤峰县中心医院拟招聘30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护士29名、口腔医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与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其中护士29名、口腔医生1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鹤峰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鹤峰县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六楼人力资源部(604室)。

4.报名所需资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如实、完整填写《鹤峰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彩色登记照2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查)。

五、测试

1.此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拟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核减相关招聘职位计划数,但聘用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招聘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同一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者,采用加试的方式(另行制定)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鹤峰县中心医院网站公告。

2、考试加分对象:在本院参加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一线人员加10分(人员身份以本县按国办明电〔2020〕10号、鄂防指发〔2020〕157号文件确定并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的名单为准)。

3.考试地点:鹤峰县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八楼会议室。

4.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2024年2 月28日在县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地点在鹤峰县中心医院体检中心,按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

(二)考察

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是对在招聘过程中有无违纪行为、资料提供是否真实可靠、既往有无严重违纪等行为进行审核)。拟聘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示的无犯罪证明。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对象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后,按规定程序报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备案。

九、订立劳动合同

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护士岗聘用后必须在临床从事护理工作,医院不承诺调整到其他非护理岗位,因本人原因不能胜任临床护理工作时,医院不另行安排工作岗位,予以终止劳动合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峰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efeng.gov.cn)为本次招聘公告、测试成绩、聘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5290025

监督举报电话:0718—5282450

附件:1.鹤峰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鹤峰县中心医院2024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http://www.hefeng.gov.cn/xxgk/gkml/zkly/ygrs/202402/t20240219_15512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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