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要求事业单位招聘不将大学排名作为限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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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优化全省创新生态,山西省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不将大学排名作为限制性条件,不搞学历“一刀切”。

山西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编制总量范围内自主拟定年度增人计划,省级组织人社部门实行宏观调控,不再统一下达增人计划。各事业单位人员增减情况只需每年6月、12月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山西省规定,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编制总量范围内自主制定招聘方案,按规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自主实施招聘工作,组织人社部门不再进行事前备案。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范围、对象、批次、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内容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各事业单位招聘结果只需每年6月、12月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来源:http://job.workercn.cn/310/202007/08/2007081129341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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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