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日期:2023-12-05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为做好汕头市潮阳区中医院新建项目的人才队伍建设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落实,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现将汕头市潮阳区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潮阳区中医院是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新医院建设项目是市、区创建“卫生强市”、“卫生强区”的重要内容和2023年市、区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总建筑面积81000平方米,计划设置床位800张,按三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建设。新医院建设,对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汕头市潮阳区中医院2023年计划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2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汕头市潮阳区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医学及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所需资料 应聘人员填写《汕头市潮阳区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双面打印,贴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式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国有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方式 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20日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扫描,发送到汕头市潮阳区中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840896439@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联系电话。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与证件必须一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聘用及薪酬待遇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同时,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规定,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年,经规培基地招收考试合格录取为规培生的聘用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递补及调剂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没有递补对象的,可从同等条件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依次调剂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调剂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咨询电话:潮阳区中医院人事科0754-89901016。 (五)监督电话: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3616931;潮阳区卫生健康局0754-88712044。 附件1:汕头市潮阳区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汕头市潮阳区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www.gdcy.gov.cn/stcywsj/gkmlpt/content/2/2283/mpost_2283604.html#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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