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永康市社会治理中心2023年5月公开招聘12名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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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永康市公安局、永康市社会治理中心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1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从事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工作人员1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永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户口本和身份证为准,居住地为市区者优先),会讲流畅普通话,能听懂永康方言。

3、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应用。

4、男女不限,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6、其他符合岗位所需的要求。

三、工资待遇

按我市编外用工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城南路329号永康市社会治理中心310室。联系电话:0579-87101703。

3.携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6.体检: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8.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9.聘用:公示期满后,试用期1个月,视试用期表现情况确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https://www.zjykrc.com/infoDetail?id=168&type=%E6%9C%BA%E5%85%B3%E4%BA%8B%E4%B8%9A%E5%8D%95%E4%BD%8D%E6%8B%9B%E5%BD%95&pageType=hom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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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