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学院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
发布日期:2023-04-17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云南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保山学院是云南省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云南省硕士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省级立项建设单位。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需求及分类 保山学院2023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类型包括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博士研究生、实行年薪制的短期聘用博士(含外籍博士)以及银龄教师。 (一)高层次高水平人才 A类专家: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哲学社会科学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自行评定为资深教授或资深研究员的人才)。 B类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且在国内外本学科或技术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下列高层次人才: 1.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支撑计划主持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主持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获得者; 2.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 3.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章”获得者; 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或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 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的前三位完成人员; 6.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的前三位完成人员; 7.研发出具有重大影响的新产品或技术,并且产生了巨大经济效益; 8.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博士研究生 A类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国内本学科或技术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下列高层次人才: 1.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技术创新人才,“兴滇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或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 2.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其以上或者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负责人; 3.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其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 5.博士研究生导师,并主持完成2项及其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 6.在Nature、Science或Cell等影响因子20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其以上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7.研发出具有重要生产和应用价值的产品、新品种或技术(取得国家级注册商标或认定); 8.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B类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本学科或技术领域内起骨干核心作用的下列高层次人才: 1.硕士研究生导师,并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 2.硕士研究生导师,并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1项; 3.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其以上的前二位完成人员,或者条件相当的其他优秀高层次人才; 4.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的前二位完成人员; 5.研发出具有生产和应用价值的产品、新品种或技术(取得省级及以上注册商标或认定); 6.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C类博士: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突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学校学科建设和紧缺专业发展需要,科研成果突出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D类博士: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三)短期聘用博士研究生(含外籍博士研究生) 短期聘用人才聘期为3年,全职引进,聘期内实行协议薪酬制,该类博士要与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方向相一致。学校与短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目标任务,学校为人才提供安家补助、科研启动经费;聘期内缴纳五险一金。 (四)银龄教师 全职聘用国内其他本科高校(科研院所)退休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年龄原则上在65(含)岁以下;具有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相符(或相近)的专业或教学背景,有丰富的一线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目标任务。 二、引进方式及待遇 (一)高层次高水平人才 采取全职引进、柔性方式引进和团队引进三种方式。根据人才学术水平、学校需求,“一人一议、一事一策”确定。 (二)博士研究生 全职引进长期聘用的博士待遇如下: 1.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相关待遇外,根据其整体学术水平,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2.入选保山学院“高黎贡山学者”支持计划人才专项者,另享受人才薪金10万—20万元/年; 3.入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个人专项者,享受生活补贴50万—100万元,在培养支持期内可申报项目支持经费50万—1000万元; 4.服务期内未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和课时绩效;未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和课时绩效。 5.配偶工作问题:(1)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学校协助办理调动手续;(2)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由学校聘用为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6.学校协调解决子女入园入学问题。 7.学校提供周转房(公租房)一套使用,免房租5年。 (三)短期聘用博士研究生(含外籍博士研究生) 待遇为年薪20万—30万,缴纳五险一金,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策”办法确定。 (四)银龄教师 1.薪资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其中基础薪资为10万元/年,一年按12个月发放;其余2万元为奖励部分、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提供免房租周转房(公租房)一套,水电等费用自理。 3.一同到校的配偶若无工作,可享受500元/月生活补贴。 4.每年报销本人及配偶从原工作地到保山学院所在地2次往返交通费。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875-2864718 手 机:18787720110、18387883195(微信同号) 邮 箱:137027358@qq.com 校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6号 邮 编:6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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