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宁波材料所2023年度面向全球诚聘高层次科研人才
发布日期:2023-02-08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浙江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一、所况简介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始建于2004年,始终坚持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坚持“料要成材、材要成器、器要好用”主线,聚焦磁性功能材料与器件、涉海极端环境使役材料、高性能纤维与结构-功能复合材料三大主攻方向,开展前瞻性、定向性科技攻关,为空天装备、海洋工程、能源动力和光电信息等领域提供关键材料支撑,引领国际相关领域技术发展。同时全所布局了磁电功能材料与器件、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高性能纤维与复合材料、绿色化学与生物基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与系统技术、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生物医学材料与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八大研究方向。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发展至今,坚持“全球通”的人才引进机制,从全球引进高层次人才300余人,培养了一大批高水平中青年科技人才,组建了一支创新能力强、能承担高集成度研发活动的创新队伍,2020年获批“科技部海外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浙江省首家)。打造“事业通”的高能级创新平台,建成了省部级以上各类科研平台近30个,建立了公共测试、专业研发、工程化、先进制造等四大类支撑平台,拥有7.6亿余元的先进科研装备。取得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获批的国家工信部新材料测试评价区域中心,为长三角区域唯一一家(全国仅三家)。营造“心气通”的政策、文化、环境生态,打造激励性强的政策机制和管理制度,着力发挥人才创新活力,构建让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的发展生态。 截止2021年12月底,在所工作两院院士5人,入选国家级培养计划人才25人次,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47人次。累计承担各类国家、产业合作项目5300余项。在空天装备、海洋工程、能源动力和信息技术等国家重要需求领域,提供了一批关键材料保障;同时,实现了50余项重大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现因科研发展需要,面向全球诚聘高层次人才和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博士毕业一年以内)! 二、招聘领域及涉及到的学科 1. 招聘领域:磁性功能材料与器件、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高性能纤维与复合材料、绿色化学与生物基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与系统技术、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生物材料与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 2. 涉及到的学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 核科学与技术:核能科学与工程,核燃料循环与材料,核技术及应用,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海洋科学: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 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水声工程 系统科学:系统理论,系统分析与集成 力学: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信息技术、生物与医学纳米技术、生物医学材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医学信息学及工程、生物力学与康复工程、药物制剂 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导航、制导与控制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 物理学: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无线电物理 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合成方向),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应用数学 三、招聘岗位 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博士毕业一年以内) 四、薪酬待遇 (一)高层次岗位 1. 基础薪酬: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根据岗位具体面议,年终绩效上不封顶; 2. 科研经费: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经费支持。院士和知名专家各渠道叠加支持科研经费超2亿元;优秀团队负责人各渠道叠加支持科研经费超2300万;优秀学术/技术骨干各渠道叠加支持科研经费超800万; 3. 人才津贴:对符合条件人才,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市人才计划,人才津贴到位后一次性发放; 4. 福利保障:分配人才房一套,产权归属本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入托;带薪休假、五险一金、人才公寓、职工食堂、免费体检、工会福利等。 (二)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博士毕业一年以内) 1. 基本年薪:税前起薪34-65万(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年终绩效另行发放; 2. 福利保障:人才公寓(可拎包入住)、带薪年假、五险一金、职工食堂、免费体检、工会福利等 3. 职业发展: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结束,可以申请中国科学院青年人才计划支持,科研经费支持最高可达800万(中国科学院提供400万,宁波材料所提供400万);留所比例90%以上,事业编制岗位聘用; 4. 留甬补贴: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结束留所工作享受留甬补贴40万,去宁波企业可享受留甬补贴60万。 五、人才政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 张老师 电 话:86-574-86685112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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