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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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州城投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由楚雄州人民政府出资设立,隶属于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聚焦城市更新建设、城市数字运营和产业基金等领域。楚雄州城投公司成立以来,全力服务州委、州人民政府发展战略,协同地方政府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培育地方新型产业,调整地方产业结构,不断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打造成为了全州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专业化平台。州城投公司现有下属子公司5家,专业化人才70余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96%,具备专业类技术职称及资质类人员占比80%,拥有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综合素养高、极具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干部队伍,是一家经营稳健、运行良好、极具生命力和发展潜力的新型国企平台。楚雄州城投公司下属有楚雄泽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城投中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楚雄新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楚雄州数字经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大姚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家在运行子公司。

目前因州城投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楚雄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人数、学历要求、专业限制、用工形式、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楚雄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期限未满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的具体条件

1.年龄认定。30岁及以下指1992年10月1日(含10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7年10月1日(含10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2年10月1日(含10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7年10月1日(含10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2.学历认定。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到学籍信息。

3报考人员按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填写专业。留学回国人员按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所载专业报考。

五、报名

州城投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统一在“金泰人力”微信小程序报名。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电话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金泰人力”微信小程序按以下流程报名:

登录“金泰人力”微信小程序→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上传相关证书→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到指定银行账户→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二)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8:00至30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2日18:00。

(三)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实行人工审核。资格初审不对信息真实性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报名后超过36小时未审核的报考人员,可直接与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联系。有意报名的人员根据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报考。

2.请报考人员特别注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填写信息,确保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3.请报考人员特别注意,提交报名信息时“工作经历”为必填项目,必须如实填写,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提交的“工作经历”内容将作为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等招聘环节的主要审核内容。

4.请报考人员特别注意,在报考中选择是否服从公司岗位调剂,若未达到开考比例,是否愿意服从公司岗位调剂,提交的服从公司岗位调剂均适用于笔试和面试环节。

(四)报名费用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须于2022年11月6日24:00前完成缴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50元,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放弃笔试考试及后续程序的,一律不予退费。考务费缴纳到指定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2516027319200058806

账户名称: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气象路支行

2.缴纳费用时必须备注报考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如因不备注报考人员“姓名+报考岗位”造成无法甄别报考人员是否已缴费,导致报名不成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领取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11月17日-18日8:00 -18:00。

2.准考证领取地点: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楚雄市雄宝路丽景花园二期大门对面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六)招聘计划调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低于3:1的,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因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无息)。

招聘计划调减公告在“楚雄金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试

(一)考试方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所占权重为40%,面试所占权重为60%。

(二)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120分钟)。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情况。考试不设定具体的考试命题范围。

4.笔试时间、地点

①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

09:00-11:00 职业能力测试

②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准考证上明确。

5.笔试成绩公示和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天,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笔试但成绩为0或被标记为缺考、对违纪有异议的人员查疑,查疑结束后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天内,通过“楚雄金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与团队协作及岗位履职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递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天内,通过“楚雄金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较高人员、中共党员、持有岗位履行职责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人员、学历较高人员、相同学历下持有学位证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告。通过“楚雄金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资格复审内容

①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考察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③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工作经历年限为:近10年来(2012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从事相关工作的累计年限。

八、体检、考察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进入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标准按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本人自负;个人自行到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二)考察。由州城投公司及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步审核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一)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楚雄金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等。

十、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与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派遣用工关系,派遣到州城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工作。派遣时间满6个月,州城投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对派遣人员实施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派遣人员与州城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州城投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将视情况继续派遣或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十一、递补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根据楚雄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施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按州城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规定执行。

十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州城投公司委托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进行,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实施。

(二)考试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督、州运营集团及社会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报考和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四、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关注“楚雄金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招聘计划调减、考试成绩公示等普遍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事项凡在微信公众号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二)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要确保报名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六)招聘过程落实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1.报考人员注意查看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最近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2.考试、资格复审当天,报考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参加考试、资格复审前7天有楚雄州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考试、资格复审前需在72小时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参加考试、资格复审前7天无楚雄州外旅居史的,出具本人到场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资格复审地点。

3.参加考试、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进入考试、资格复审地点。

4.报考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的,取消考试、资格复审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报考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楚雄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楚雄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878-3013637

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0878-3117323。

监督电话:楚雄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办公室0878-3013639

附件:楚雄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楚雄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47K

来源:http://rsj.cxz.gov.cn/info/egovinfo/1074/xxgk_cont/11532300568802305C-/2022-10140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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