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学装备创新研究中心/医疗器械监管研究与评价中心 项目制科研助理招聘启事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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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医学装备创新研究中心/医疗器械监管研究与评价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制科研助理1人,详细情况如下:

岗位名称

科研助理

招聘人数

1人

所属部门/科室

医学装备创新研究中心/医疗器械监管研究与评价中心

聘用方式

与第三方人才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薪资待遇

1. 聘期按照《四川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人员聘用及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 待遇从优,具体薪酬面议,在医院标准基础上(含五险一金),业绩突出者予以额外丰厚奖励。

3. 具充分机会与权威部门、国内外权威学术专家、全球医疗器械企业科学部门同行交流。

4. 科研工作突出者,可以主要作者身份与中心合作发表科技论文;

5. 表现优秀且希望继续深造者,有机会申请本中心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或推荐国外(境外)英、美、加、香港等合作高校深造的推荐信。

岗位职责

1. 积极协助进行课题研究,负责各类组学及临床数据的分析,并及时有效地向课题组沟通和汇报;

2. 负责科研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严谨规范地整理和录入科研数据和资料;

3. 负责科研报告及课题项目书等撰写;

4. 负责项目组基本实验技术的操作;

5. 完成中心指导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2022年7月前已取得相关学历证明;

2. 医学、生物、药学、公卫、护理、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或生物医学相关专业等,要求熟悉多组学测序相关知识;

3. 对数据分析、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感兴趣,了解多组学分析、有相关从业或者科研经历者优先,有英文论文撰写经历者优先;

4. 具有优秀的书面表达能力,熟悉科研项目的申报及管理者优先

5. 条件优异者可放宽以上条件择优录取。

中心简介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疗器械监管研究与评价中心成立于2019年,旨在促进我国医疗器械监管研究与评价科学的发展,是以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与评价的方法学研究为基础,将创新理念与应用转化研究集于一体的学术机构。本中心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首个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基地的成员,国家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平台,同时也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首个中国医疗器械监管卓越中心的重要组成。

中心主要面向医疗器械创新技术前沿和全民健康,紧紧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医疗临床实际需求,以生命健康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导向,致力于研发基于健康体检大数据的医工产品。开展理工医管多学科交叉合作,深度进行创新医疗装备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推行医疗器械上市前后的临床应用示范与评价研究。

另有博士后招聘,详见医院官网:

http://www.wchscu.cn/public/notice/recruit/62506.html

团队简介

中心团队是一支跨学科的多专业研究团队,研究背景来自美国、加拿大等国内外高校。近五年,中心团队已获准负责多项来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资助课题,获批经费超过千万元;团队成员SCI论文超过百篇。在每个研究方向上,建立以课题组PI+科研人员+研究生+本科志愿者的多级团队,形成传帮带+学生培养的协作教育模式。医疗器械评估评价方向:开展了多项医学装备及医疗器械的有效性、安全性及经济性的循证监管、评估与评价研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医疗器械研究的方法学体系;主动健康研究方向:开展了多项主动健康大数据、医疗器械评估与评价的研究,逐步形成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基于循证和健康大数据的方法学体系;医学装备创新研究方向:结合“医学+工科”为双PI模式的交叉团结,开展了“肺癌早期精准诊断与治疗装备”、“脑功能影像装备”、“体外诊断设备与试剂”、“质子重离子高端装备”、“智能可穿戴设备”、“医学装备可靠性”等一系列医工交叉融合的医疗器械创新研究,多项创新医疗器械获得或正在申请注册证。

 

报名方式:

1.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者,于2022年9月10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qxjg2020@163.com进行报名。

 

2. 邮件及简历标题请严格按照格式命名:“科研助理应聘-姓名-最早到岗时间”;简历正文须为pdf格式(学历及能力证明文件请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简历中请注明申请者的个人联系方式。

 

3. 申请材料经初审,将通知符合要求者面试,材料予以保密不退还。

 

4. 联系电话:028-85421915(刘老师)

来源:http://www.wchscu.cn/public/notice/recruit/65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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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