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龙岗妇幼临床学院副院长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2-08-15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汕头大学医学院龙岗妇幼临床学院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汕头大学医学院及直属附属医院(含口腔门诊部)招聘临床学院教学副院长1名、科研副院长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医学院或其直属附属医院全职在岗人员,年龄(截至2022年8月31日)60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现任中层及以上干部(含行政干部和业务干部);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强。 2.教学副院长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经验,有志于助产学专业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者优先考虑。 3.科研副院长须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和科研管理经验,有志于妇幼科研管理工作;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至少3项,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JCR一区论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承担妇幼相关科研任务者优先考虑。 二、聘任期限与聘期管理 1.每任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内需全职在汕头大学医学院龙岗妇幼临床学院工作。 2.受聘人员组织人事关系不变,聘期管理和薪酬待遇按《汕头大学医学院外派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者请在2022年8月16日前将应聘材料清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xyzp@stu.edu.cn ,纸质版经各单位人事科教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一并报送汕头大学医学院人事处(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行政楼707室)。
附件:应聘材料清单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 3.各阶段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扫描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5.承担的课题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等学术科研清单; 6.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情况说明及同意应聘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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