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北州委党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考核
发布日期:2022-06-22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青海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32号)》《2022年海北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中共海北州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考核聘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提前7天发布信息、现场资格审查、组织进行考核测评、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考核对象 通过2022年海北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考中共海北州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22101007)并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 四、考核测评 (一)考核内容和方式 本次考核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和教学能力。考核分为现场资格复审和考核两个阶段。 1.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线下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09:00——12:00到州委党校办公室(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西海大街92号中共海北州委党校406办公室,联系人:蒲海霞、15349736712、0970-7685668)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填写《资格审核表》《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含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及学历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有关证明原件)进行审核。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2年4月2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核 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含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参加考核。 考核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考生根据给定的考题备课,然后讲课。备课时间90分钟,讲课时间45分钟。 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并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1︰3的,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考生讲课必须全程使用普通话。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2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7:30时进入考点,考生依次进行体温测量、身份信息核对、防疫消毒和防疫材料查验等工作后进入候考室。不按时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8:00时开始考核。 2.考核地点 中共海北州委党校(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西海大街92号) 五、体检、政审 体检由州委组织部和州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后由州委党校负责在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安排进行复检一次。 政审由州委组织部和州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政审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情况审查外,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政审时还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州委组织部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和规定程序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七、考核监督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在州委组织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疫情期间考试安全,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青海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我州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防疫要求和各项防范措施,要求考生做好考前疫情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并将依法追究责任。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并出示“信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证件齐全且“一码一卡”均为绿码,方可进入考场。相关材料不齐全或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或“一码一卡”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以上通知内容均按当前最新政策制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通知内容也将相应调整,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订阅号”和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并保持手机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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