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日期:2022-04-25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安徽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为进一步充实加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根据《铜陵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铜人社〔2020〕13号)等规定,经批准,现就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全部面向我市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市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省以上垂直管理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5月31日);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4)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和岗位表。 (二)报名 报名时间:5月5日-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工作日进行报名,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市生态环境局2号楼212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2615975)。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由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签字并盖章确认。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阶段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不退还本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失真的,将取消资格。由市生态环境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调岗位。 (四)考试 本次选调,根据报考人数,灵活确定考试形式。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和规则另行通知,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规则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可从选调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1.相关选调信息,将在铜陵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j.tl.gov.cn)、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tl.gov.cn)等网站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562-2615010(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62-2615530(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应调整。 本公告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2年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4日
2022年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2年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http://sthjj.tl.gov.cn/5826/5830/202204/t20220424_18487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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