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发布日期: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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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1)表中“相关引进待遇”包括了基础安家费、近五年科研业绩考核增加的安家费、预发两年的人才津贴、租房补贴、入校两年内获得国家项目的奖励、常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等。 (2)入校两年内获得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15万元奖励(获得国家自科或社科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的10万元奖励) (3)学校对引进人员近五年科研业绩进行考核,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增加安家费细则》(操作细则另行制定)核算,最多可增加安家费7万元。 (4)基础安家费、近五年科研业绩考核增加的安家费、预发两年的人才津贴在高层次人才办理完正式聘用手续后一次性发放。常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将按照常德市的政策执行,即来常德市工作满3年、续签聘用合同,且以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常德市城区新购住房后一次性发放。 2.引进的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其引进待遇在相应学科或专业博士引进待遇基础上,安家费提高4万元,科研启动费提高3万元;引进的教授不具有博士学位,其引进待遇在相应学科或专业博士引进待遇基础上,安家费提高2万元,科研启动费提高3万元。 3.具有博导、硕导资历(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实质性指导过研究生)的安家费标准分别提高5万元、3万元。 4.引进前一年QS排名前50名的国(境)外大学毕业的博士增加补贴15万元,QS排名51-100名的国(境)外大学毕业的博士增加补贴10万元,QS排名101-300名的国(境)外大学毕业的博士增加补贴5万元;国内高校毕业、读博期间有国(境)外学习经历一年以上的博士安家费提高1万元。 5.特别优秀的博士可享受校内教授或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6.安置配偶。引进教授、博士的配偶需要进行安置的一律由学校进行安置,安置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7.联系人: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6-7186625 7186023 邮箱:hnwlxy0736@163.com 四、引进人才管理 (一)必须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 (二)在校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服务期限面议。 (三)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若不能履行的,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回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并收缴违约金。 五、其他规定 (一)本引进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境外博士毕业专业所属学科由学校组织认定。 (三)校内教职工获得博士学位后,参照相关学科专业安家费标准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奖励。 (四)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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