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引进人才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2-01-26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福建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闽南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我校成立于1958年春。1963年,在周恩来总理亲自倡导和关怀下,国务院批准成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由此开启我校本科教育之扉,我校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现了我校博士点建设零的突破;2013年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同时本科专业列入本一批招生;2017年被确定为福建省2018~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9月,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全票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2020年成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我校现有北江滨、圆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000亩。现有本科专业68个,涵盖文学、工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和历史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2万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34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5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67人,历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闽江学者3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另有省级以上优秀专家、教学名师等130余人。 我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跨及11个学科门类。4个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5个学科入选福建省应用型学科。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或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聘用及引进待遇 (一)学校引进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务年限为10年。
(二)福建省、漳州市待遇 我校积极协助引进人才申报福建省、漳州市人才项目
四、其他待遇 (一)个人发展 1.学校教师职称评聘设有绿色通道,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职称特别评聘办法(试行)》中所规定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特别评审正教授、副教授职称。 2.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条件者可参加申报遴选。 (二)子女安排 优质的子女教育资源:学校设有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 (三)住房安排 1.学校住房补贴待遇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发放,因在漳州市购房,可申请一次性兑现住房补贴;安家费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兑现。 2.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漳州市人才公寓、“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人才房。 3.学校在有房源的条件下视情况提供半年过渡房,学科带头人提供二年过渡房(或学科带头人学校提供住房,但不给予住房补贴)。无房源情况下提供租房补贴,各类人才租房补贴如下:
五、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常年招聘(至岗位成功招聘截止)。 2.报名方式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此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不接收纸质材料。应聘者应填写《闽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打包形式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cyj003@mnnu.edu.cn)以视报名。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学院+应聘需求专业”方式命名。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职称证书④近五年科研成果目录,包括论著 (论文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名称;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等;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等。外文材料须提供翻译件。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考核(面试)及体检 1.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我校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资格复审、考核(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请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4.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核(面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其他 1.到我校考察、面试的应聘者,若最后与我校签订正式合同,我校将根据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报销其考察的交通费。安家费包含搬迁费。 2.科研启动费根据我校科研处相关规定执行。 3.以上所有引进人才的待遇金额为人民币,均为税前待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91337 十、监督 招聘工作由我校纪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 附件: 附件【附件2:闽南师范大学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申报表.docx】 附件【附件3: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印发《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附件4: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印发《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遴选教学科研条件(2021年版)》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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