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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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和兴隆县《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0名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五湖四海、改革创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复核、考核考察或面试、体检、政审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及国企正式入职的(均含试用期内)人员;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适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选聘名额及具体岗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50名。男女单独招录,其中男25名,女25名,使用县直党群、政府部门全额事业编制。

2.选聘条件:国家承认的2020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2020年QS排名(2019年6月版)前100名的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2019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外院校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到证必须在本人手中,且能及时提供档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含本日)。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兴隆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1),对于急需紧缺岗位,出现无符合条件报名者而导致岗位空缺的,此名额自动转为不限专业岗位,依据不限专业岗位条件进行选聘。

(四)相关优惠政策

在经济待遇方面,对通过选聘方式来兴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北大清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费;国家“双一流”重点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一次性给予8万元安家费;其他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费。在住房保障方面,需在兴隆居住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北大清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双一流”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QS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可免费使用人才公寓一套,住房保障政策期限为5年。有住房租赁意愿需求的,对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北大、清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2000元/月的住房补贴;对于国家“双一流”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QS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给予1500元/月的住房补贴;对于其他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00元/月的住房补贴,补贴保障期限为5年。对于以上“使用人才公寓”和“享受住房补贴”两项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同时享受。其他方面,选聘人员还享受健康、文化、住房、交通、落户、人力资源等多项专属服务。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4月30日,通过“兴隆组织工作”微信公众号、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版和兴隆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毕业生填写《岗位报名表》(附件2)和《考生报名一览表》(附件3),向报名邮箱投送(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研究生毕业学校+研究生所学专业”),并确认信息是否发送成功,确认电话:0314-5057075,最终以邮箱收到的电子数据为准。每个考生限报一个选聘岗位。

2.报名邮箱:xlxwrcbxp2019@vip.163.com(兴隆县人才办选聘邮箱)。

3.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19日17:30止;电话咨询须在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1)应聘毕业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填写《岗位报名表》和《考生报名一览表》。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诚信机制,毕业生本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核时,凡发现岗位报名表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毕业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资格复核、考核考察或面试、政审考核、体检、聘用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聘环节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同时,报名和考核考察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核的人员应按照选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三方协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免冠红底二寸照片3张,并按时参加资格复核。考生正式毕业后,及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县人才办将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没有按时间节点,提供个人相关证书材料或没有参加相关选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四)考核考察或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及专业分布等实际情况确定考核考察或面试程序。

1.考核考察程序

考核考察内容。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要求其提供资质资历证书、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提供1分钟个人自我介绍短视频,县人才办在认真审核人员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基础上,综合考量资历证书、政治面貌、户籍和生源地等方面因素,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未按时上报或不按要求上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选聘。

2.面试程序

启动面试程序后,组织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以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

(五)体检

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初检、复检均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核

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资格复核、考核考察或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内,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由兴隆县人才办进行审核,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由县人才办结合本人报考岗位意愿、所学专业和岗位要求确定聘用单位,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到兴隆县工作后,须服从县人才办和具体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需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在兴隆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遴选、借调等方式离兴工作,提前终止协议、离开兴隆的,按违约认定。

五、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兴隆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xls-1
附件2:岗位报名表.xls-1
附件3:考生报名一览表.xlsx-1

来源:http://47.93.233.44/info/content.jsp?code=00096708-6/2020-00667&name=%E5%B7%A5%E4%BD%9C%E5%8A%A8%E6%80%81%2F%E5%85%AC%E5%91%8A%E5%85%AC%E7%A4%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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